沈阳市将全面启动对农村危险房屋实施防范整治工作

   日期:2023-09-09     浏览:7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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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我市农村房屋实施防范整治关键年,为践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市房产局按照《沈阳市农村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防范整治工作方案》,本着分类整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政府引导、尊重意愿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房屋防范整治工作。在农村房屋防范整治工作中,探索建立“六加强、两分类、一规范”的工作经验和办法,即六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宣传培训、加强重点排查、加强鉴定准确、加强重点整治;两分类:重点突出无人居住(闲置)危险房屋整治和有人居住危险危房整治;一规范:规范档案管理。同时建立了回访制度、负面清单制度。目前我市全面排查农村房屋约51.7万户,存在危险房屋0.84万户,其中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列入当年改造计划。

2022年,市房产局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相结合,将农村低收入群体中“无房户”纳入改造范围,对249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其中,浑南区4户、于洪区9户、沈北新区2户、苏家屯区33户、辽中区29户、新民市65户、法库县36户、康平县71户。省政府要求危房改造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开工,2023年6月底前竣工,市房产局自加压力,在改造中注重五严把、突出两公示、严格一审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拟于2022年6月底全部开工,10月底全部竣工。

下一步,我市将利用两年时间,对农村危险房屋实施防范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房防范整治进度,落实属地政府农房防范整治责任,加强对各地区防范整治工作实地督导,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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