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8     浏览: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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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3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2]8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江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闽江学院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17988.36万元其中工程费15558.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1573.3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856.59万元

2.4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拟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

2.5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统筹安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内容的配合及实施,并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进行投资、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编制工程总承包的发包人要求;且应使用BIM技术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进行指导、复核、管理和控制。

2)设计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配合概算审批、配合施工图设计并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复核检查、编制工程总承包的发包人要求中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夜景照明、标识标牌、幕墙、暖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化景观、装饰装修、弱电系统、电梯、消防、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人防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充电桩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BIM正向设计等本项目所需的设计BIM正向设计服务内容:方案、扩初阶段的全专业建模、BIM管综出图及优化、综合吊架布置、设备机房深化、模型漫游展示、现场配合等

3)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模拟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的品牌遴选及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完成竣工结算初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5)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6)招标代理实施工程总承包、设备(若有)招标代理工作,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与现行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咨询服务

7)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白蚂蚁防治、多测合一等。

2.7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67.9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3依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4依据闽建筑函〔2018〕26号文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不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均须一人一岗担任)

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符合榕建筑[2021]117号相关规定要求,已完成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岗位信息登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招标代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其他要求:①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打印件)。②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即包含项目管理、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标代理6项服务内容)总数不得超过3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9日至202210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牵头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或(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的,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1114 09  3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购买标书收款凭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标书收款凭证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江学院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人:老师

 话:0591-8376047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榕城广场5#楼3层

联系人:张愿智莉、林华辉

 话:0591-87603304、87601739转8815、880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楼

 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  话: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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